新加坡两名男子因未如实申报房租被控上法庭
昨日,新加坡两名男子因为没有如实申报租房收入,被控上了法庭,这两名男子分别是67岁的林先生和47岁的蔡先生。
林先生一共面对4项控诉,指他在2010年到2013年间未申报41万多新元的租金收入,涉嫌逃税6万多新元。蔡先生也涉嫌逃税5万多新元。
新加坡税务局发文表示,税务局在过去的3年内抽查审计了1500名纳税人的租房收入 ,审计结果发现,很多人没有将自己出租房屋所得的收入诚实报税,新加坡税务局从中追回了737万新元的税金和罚款。
在新加坡,房主在交了房产税之后,如果将房屋出租,纳税人需申报租金收入,并也要将租金收入算入个人收入所得之中纳税。(新加坡房租收入是放在个人所得税中报的。需要自己申报,每年报税的时候跟收入一起上报。)
而且租金是不能基于推测的,要以实际为准。
税务局通过房屋租赁记录以及数据分析来检测房东是否逃税漏税,没有准确申报收入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新元,或者坐牢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