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国公民办理领事证件推出便民惠民服务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惠民举措,近期中国大使馆又发布了《关于为在新加坡中国公民办理领事证件推出一系列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的文章。
大使馆原文如下: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便利在新加坡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和公证认证等领事证件,不断提升领事证件服务质量和申请人的满意度,现将驻新加坡使馆近期推出的一系列领事证件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公布如下:
一、全面推行递交护照、旅行证和公证认证申请“只跑一次”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办理护照、旅行证和公证认证业务的中国公民,请仔细阅读使馆网站“领事服务”栏目的办证须知,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本人亲自到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前提下,使馆承诺申请人“只跑一次”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不全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充的,可根据使馆现场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清单”,查漏补缺,并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交,避免多跑一次:
1、电子邮件。请将需补交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使馆证件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补材料”字样和办理证件类型、办理时间、取证单号等信息。为加快处理过程,建议申请人优先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2、传真。请将需补交材料传真至 65-64795345,并在传真上注明“补材料”字样和办理证件类型、办理时间、取证单号等信息。
3、邮寄。请将需补交材料快递至使馆领事部(Consular Section,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247969),请在信封及内附材料上注明“补材料”字样,并写明办理证件类型、办理时间、取证单号等信息。请勿邮寄申请人各证件的原件。
4、委托他人到使馆补交,请说明办理证件类型、办理时间、取证单号等信息。
5、取证(可委托他人持取证单)时在窗口补交。
温馨提示:
第一,“办证须知”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他人代交、取证时补交等方式补交,“办证须知”中要求提交原件的,为避免丢失,可通过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补交。使馆在收到补交材料后将及时处理,并电话告知申请人取证日期。如未补齐相关材料可能会延误申请人的申请。
第二,申办护照、旅行证应提前通过中国领事服务网“海外申请护照在线系统”(网址:http://ppt.mfa.gov.cn/appo)预约办证时间。
第三,办理护照、旅行证、公证等业务在使馆(地址:150 Tanglin Road,Singapore 247969)递交材料;办理领事认证业务在中国签证申请中心(地址:80 Robinson Road, #16-01/02/02A, Singapore 068898)递交材料。
二、为部分护照、旅行证申请人提供“绿色通道”。
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应通过“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登录)进行网上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到使馆办理。为便利部分特殊人群,使馆为临时出国人员丢失护照急需补办旅行证回国,因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紧急就医等紧急事务人员以及老弱病残孕、新生儿等特殊人群提供“绿色通道”,可免预约直接到使馆办理。
三、降低中国公民申办领事认证费用。
自2018年3月9日起,中国公民办理民事类领事认证费用普通件每份由30新币降至10新币、办理商事类领事认证费用普通件每份由60新币降至20新币。
“中国公民”指申办领事认证的外国文书的当事人。以委托公证认证为例,当事人指中国籍的委托人,以结婚认证为例,当事人指夫妻双方,但只要一方为中国籍即可适用新收费标准。外国人为中国公民代办的领事认证适用,中国公民为外国人代办的领事认证不适用。凡在中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企业的领事认证亦适用。
四、改进一系列硬件设施。
近期,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服务大厅改进了一系列硬件设施,如新建大厅咨询服务台、增加母婴室、饮水机、座椅、办证须知栏和投币复印机,增加电话咨询人员和大厅咨询服务人员以及新建面谈接待室等,目前正在领事部门外建设雨棚,为提前来馆等待的申请人“遮风挡雨”,并为腿脚不便的申请人提供现场服务。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衷心感谢大家对使馆领事证件服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今后,使馆将积极创造条件,继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敬请关注。
也真诚欢迎大家通过使馆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65-64712117,工作日9:00-12:00,13:30-16:30人工接听)和领事大厅意见箱,对使馆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