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明年起瞒报谎报、伪装藏匿禁止进境物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注意了!2018年1月1日起,瞒报谎报、伪装藏匿禁止进境物将纳入征信系统!
首个实施地点:上海口岸
(近日,据新闻报道,《上海口岸旅邮检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告正式发布。)、
2018年1月1日起,故意瞒报、谎报、藏匿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者,一年内有两次以上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者等,将不仅会受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按规处罚,还会被录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这意味着,其个人信用状况受到影响,此后参与积分落户、住房贷款、车牌拍卖、政府项目招投标等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出入境需求日益增长,但部分旅客不清楚或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回国时有意无意携带禁止进境物,给国门生物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数据显示,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已达620余种,造成巨额经济损失。2016年,中国进境口岸截获外来有害生物6305种、122万次,种类数同比2015年增加1.8%,截获次数同比2015年增加15.97%。
在中国,由于违法成本较低、信息互通不足等原因,归国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的案例时有发生。以空港口岸旅客携带物查验工作为例,浦东机场的出入境旅客数量常年位居全国之首,2016年已超4200万人次,旅客携带检疫禁止进境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涉及失信的行为有:瞒报谎报、伪装藏匿、屡次违法、闯关逃检等。
这5种行为包括:
1.一年内有两次以上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
2.故意瞒报、谎报、藏匿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接受检疫处理决定或者拒绝、阻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执法行为的;
4.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出入境旅客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并详细描述了两类失信行为的失信有效期和所涉及的情形。
据了解,如果五年内有两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或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接受检疫处理决定或者拒绝、阻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执法行为等会被定义为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处以失信有效期三年的惩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提醒:虽然目前仅有上海即将实施此规定,但是这一征兆也预示着以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实施;不管是出境、入境,海关都会严格把控禁带物,切勿心存侥幸;出行前,应当提前了解相关规定,避免耽误自己的行程和造成个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