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担心用电子钱包或信用卡付钱却发现户头被人盗用,谁该承担失去的款项?今后,消费者和微型企业使用电子付款后,可能会收到交易通知以便及时查看交易细节,再也不用担心转错账或户头遭人盗用而必须承担损失。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保护电子付款用户指导原则“保护用户权益-热点新加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13日推出“保护电子付款用户指导原则” (E-payments User Protection Guidelines),这套指导原则主要针对信用卡或与信用卡挂钩的手机应用软件、星网公司(NETS)、跨银行转账服务PayNow等电子付款服务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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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指出,若用户做好保护措施,没有泄露户头登录露密码,或装有信用卡的钱包被人盗走,失去的款项须由银行承担。若是用户没做好防范措施,丢失信用卡以致被人盗刷,他只需承担最多100元。最坏的情况是当用户毫无防范意识,向他人透露密码或没有看管好钱包,他就得承担被盗用的所有款项。

金管局从昨天至在3月16日针对这些指导原则进行公众咨询。公众可到金管局的官方网站http://www.mas.gov.sg查看详情。